阻擋救護車惡行時有所聞,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不立即避讓救護車,除提高罰鍰至新台幣三六○○元,並吊銷駕照。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費鴻泰提案說明表示,現行法條規定,不立即避讓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處六○○元以上一八○○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三個月。許多民眾反映處罰過輕,無法有效遏止不當行為,因此提案加重相關罰則,期望改善歪風。

初審通過條文並新增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相關規定。初審通過條文明訂,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的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三六○○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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